复盘中国互联网20年 治乱2得失都在这里(4)
四、平台时代的全面到来
2010年安全软件与社交平台之间的大战时,舆论对腾讯相对不利,很多舆论认为腾讯是一个封闭的平台,什么业务都做,给很多中小企业带来很大的压力。
这也引发了腾讯对自身发展战略的深刻反思和冷静思考,最终腾讯选择了开放式发展战略,于2011年正式推出开放平台战略,不仅进行流量和能力的开放,同时也推出了产业共赢基金,对很多中小企业进行投资。
这一系列动作引发了行业巨大变化,互联网行业开放平台战略的实施,不仅使中小企业快速获得了众多用户,形成了平台与中小企业的双赢,更重要的是使平台领导型的互联网经济快速壮大,与中国经济社会的融合日益深入。
人们对互联网的认识也从以往的“工具论”快速发展至“基础设施”,并且为“互联网+”的实施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封闭型平台时代的竞争
封闭型平台竞争是中国互联网发展中的一个典型阶段。在互联网发展的早期,各家互联网公司聚焦于自身核心产品能力的建设,例如腾讯的即时通讯、百度的搜索引擎、盛大的游戏等。
当各家公司依托自身核心产品发展壮大,拥有海量用户之后,便开始尝试依托自身核心产品打造一站式的服务平台,更好地服务自身用户。例如腾讯曾依托即时通讯的优势地位,进军搜索业务(搜搜)和电商业务(拍拍),百度也利用自己在搜索引擎方面积累的流量优势,开展电商平台(有啊)和即时通讯工具(百度Hi)。
这种战略看似很容易获得成功,因为在拥有海量用户的产品上推广新产品,其被消费的机会非常大。但从实践来看,并非所有的产品并都获得了成功。因为在互联网的市场竞争中,用户的转移成本基本为零,用户黏性较低,依托某款产品获得众多用户,并不代表其他产品就会对用户产生天然的黏性。而且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崛起,用户需求越来越垂直,平台的规模效应在个性化需求面前大打折扣。
另外,互联网不同的产品是需要不同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机制作为支撑的,例如电子商务类产品本质上是一种零售行业,与社交类产品的研发和运营有很大的不同,要求的企业文化和管理机制存在相当大的不同。
因此,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可以获得市场中所有的创造能力,满足消费者所有的需求。但这种全业务链铺开的战略思维,确实给很多中小企业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
(二)互联网开放平台的开放与规则
2011年是中国互联网的开放平台元年,同时也是中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元年。这一年,腾讯、百度、阿里等先后推出开放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和服务能力支持,共同服务平台上的消费者。
这种模式,看似是移动梦网模式在互联网领域的套用,但是在推出开放平台伊始,各家互联网公司在如何保护消费者利益和防止平台生态被不正当榨取方面考虑的更为深刻和长远。
腾讯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2011年的开放大会上提出了腾讯开放平台需要坚守的八个基本选择,其中特别提到开放不仅仅是一种姿态,更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不仅仅是流量的开发,更是开发能力、运维能力等的开放。
同时开放要求平台必须要有能力保护好用户权益,因为肯定会有人尽可能利用平台去疯狂地营销,甚至在应用中有很多后备陷阱,这些可能会伤害用户的利益。在没有足够的平台管理能力的前提下,开放是会带来巨大问题的。
微信的张小龙在2016年的一次演讲中也指出,微信作为一个平台,为什么在很多的规则,很多的平台接口或者系统方面会很严格,是因为有一点小小的疏漏可能就会在这个平台里面被放大很多很多次,这个量级是很可怕的。此外,腾讯在推出开放平台之际,对平台的中立与竞争问题做了深刻的思考,认为开放带来的后果是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与合作伙伴共赢才是开放的核心所在。
互联网开放平台模式推出以来,得到了业界的极大欢迎,很多开发者从中受益,其中的一些佼佼者更是实现了上市的梦想,这充分体现了开放平台强大的生命力和孵化能力。
以腾讯开放平台的一组数据为例,2011年开放平台测试期时,有3万开发者申请,2012年便迅猛增长至30万,多家合作者月流水超过千万,到2015年在腾讯的开放平台上已有100万开发者,诞生了20家上市公司,50位亿万富翁。
除了这些数字以外,我们更需要看到的是目前平台生态已经成为新的商业模式,改变着互联网的竞争格局,并且影响各家公司的战略转型。
(三)开放平台开创互联网新型商业生态
随着互联网开放平台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的互联网竞争生态发生了巨大变化。
第一,以往的竞争性企业共同服务于平台内消费者多元化需求。
传统的商业竞争中,如何与其他企业争夺用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也是商业竞争的活力和魅力所在。
而在互联网的开放平台模式下,以往处于竞争关系的企业现在恰恰是平台的重要资产或者说核心竞争力。在平台的竞争模式下,服务用户最好的产品不一定是来自平台企业内部,而是平台生态中的参与各方。特别是一些创业公司,他们在生存和发展的巨大压力下,会千方百计推进创新,往往会出现令人惊喜的产品。
微信的张小龙也曾指出,微信希望让这个平台里面涌现出更多的有创造力的事情出来,而不是只做一个导流量的地方,只有有创造性的东西、有价值的东西才是微信所倡导的。
在此背景下,只要平台坚持科学高效的管理规则,保障创新的公平性,让中小型创业者愿意和平台方一起发展,服务用户的多元化需求,这将极大地促进社会整体福利。
第二,平台内的参与各方相互依存,依托平台的基础能力,共同探索更好地创新模式。
如果没有平台企业的开放,很多第三方无法有效获得流量和服务更多用户的机会,而如果平台上的第三方应用不够多,不够有创新性的时候,往往也使得平台无法吸引更多消费者的进入。在此情况下,平台必须持续的创新,输出更强大的引领能力,培育平台内的创新能力和氛围。
例如不断研发可以对外开放的能力和模块,让更多第三方可以利用这些能力和模块进行进一步的创新,否则第三方开发者将被其他引领型平台所吸引。
可以说,平台时代的平台企业的创新压力不是更小,而是更大了,因为平台必须始终保持引领地位。对于开发者来说亦是如此,由于平台将基础能力开放出来,使得第三方开发者进入互联网的初始门槛变低了,这使得开发者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
第三,开放平台使得平台企业的战略更加聚焦,放弃以往大而全的战略布局,聚焦于核心能力建设和打造产业生态。
管理学者在研究高科技平台的管理策略时发现,为了维持可信任的名声,平台领导在安排和改变它自己的业务活动和投资范围时,必须经过战略性的思考,尽量限制业务活动范围,特别是在决定要直接进入补足品市场的时候。互联网的开放平台企业亦是如此。
例如腾讯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一方面放弃自己经营的电商和搜索业务,选择与京东、搜狗进行战略合作。一方面逐渐明确两大战略,即连接器+内容产业。不仅自身的产品战略围绕这两大方向,在投资和战略合作方面亦是围绕这两大主线。其他互联网平台公司也在转向平台战略后,更加聚焦核心业务能力。
笔者认为无论是腾讯的连接战略还是其他平台型公司的大数据战略,核心都是要加大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属性,将自身的平台成为其他开发者创新的基础,使自己的上游优势更加明显。
除了商业生态方面的变化外,笔者发现开放平台还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互联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因为无论何种竞争,其核心在于争夺流量和用户,而开放平台的流量共享,使得产业环境的土壤发生巨大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市场竞争环境的自我净化。
五、政府的上游之治
以上下游的角度来观察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是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从众多案例中我们可以梳理出很多被时间验证过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这对于我们观察今天的中国互联网以及预测未来的走向有非常大的帮助。如果我们将产业自身的经验和教训再放到国家对互联网的治理这样一个宏观范畴来看,则会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
因为政府在某种意义上是最大的上游,在传统的行政许可语境下,政府决定着互联网可以进入或不能进入哪些领域,进入这些领域需要哪些条件,进入之后需要遵守何种竞争规则。在中国大力推进“互联网+”的今天,政府无论是在基础设施层面,数据公开方面,还是打造电子政务民生新生态方面,都处于“上游”的位置。
从上文中我们分析的这些案例来看,只有“上游的开放+明确的规则”,才能实现上下游的共赢。因此政府在推进“互联网+”的过程中也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 应当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互联网的发展高度依赖于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最核心的上游资源。没有国家宽带战略的实施和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普及,就没有中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虽然目前我们已经是全球第一大网民国家,但是我们的宽带速度和互联网普及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另外数字鸿沟问题仍然相对突出,因此需要国家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层面的建设。
2. 加大政府数据公开,打造政务民生新生态。
政府的公共数据开放是打造互联网+政务民生新生态的核心所在。目前无论是国务院还是地方政府都认识到要加强电子政务的建设,更好地服务公众公共服务需求。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公众希望更加便捷、功能更加强大和多元化的服务功能,这就需要作为上游的各级政府机关改变以往封闭性提供服务的理念,打造类似开放平台的互联网+政务民生服务新模式。
而这一战略观念的转变,就需要政府向互联网企业开放API一样,在保证数据安全性和可控性的前提下,将一些政府公共数据接口开放给互联网企业进行开发,这将创造互联网+政府民生服务的新生态。
3. 开放之时必须要有明确的底限规则和强有力的执法以保障公众利益。
上游开放某种意义上就是利益开放,总会有少数非法之徒试图从上游的开放中谋取不当利益。上文中移动梦网的开放就曾遇到此类问题,2015年互联网金融热潮中大量P2P跑路,笔者认为也是由于在金融领域的创新没有严格的行政执法所致。恰如微信张小龙所说,微信平台的管理中,如果有一点小小的疏漏可能就会在这个平台里面被放大很多很多次,这个量级是很可怕的。而中国之大,规则不明,也导致冒充P2P的集资诈骗现象在各地上演。
虽然笔者赞同“互联网+”所带来的很多新型业态确实需要有足够的发展空间,但是对于一些事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创新产品,特别是金融型产品、食品药品消费的产品,还是应通过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保障行业秩序,以预防不法之徒浑水摸鱼,确保上游开放后新生态的健康发展,避免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情况持续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