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前快播CEO王欣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9月13日消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宣判“‘快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公司主管同被诉”一案。海淀法院官方微博称,快播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1000万元。王欣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100万元。
王欣
其他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克东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五十万元。
被告人吴铭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三十万元。
被告人牛文举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二十万元。
快播CEO王欣被判三年六个月
根据北京法院直播网的信息显示,法院根据被告单位和各被告人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确定刑罚:
(1)被告单位快播公司通过网络系统中的大量缓存服务器介入淫秽视频传播而拒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间接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社会危害性大,鉴于快播公司在第二次庭审中能自愿认罪,本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2)被告人王欣系快播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明知快播软件的技术特点和存在的法律风险,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授意他人以作为的形式掩盖不作为的实质,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考虑到王欣在第二次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本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王欣系被通缉后由公安机关从境外押解归案,并非自动投案,本院对其辩护人关于其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3)被告人张克东系快播公司股东、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技术平台部总监,主要负责快播公司的技术平台工作,其主观上明知快播网络服务系统被用于传播淫秽视频,仍然提供缓存加速、碎片化存储等方面的技术支持,应当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考虑到张克东在第二次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在犯罪过程中主要从事技术工作,听命于王欣,作用较王欣相对较轻,本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但张克东并非从犯,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本院对其辩护人所提张克东系从犯并适用缓刑的意见不予采纳。
(4)被告人吴铭系事业部总经理,负责快播播放器等核心产品的营销工作,在快播事业部拥有管理权,应当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铭进入事业部工作的时间内是快播公司传播淫秽视频牟利的时间段,起获涉案4台缓存服务器传播淫秽视频的时间也是在吴铭担任事业部总经理期间,故本院对其辩护人关于吴铭没有犯罪时间,没有决策权,不应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考虑到被告人吴铭参与时间较短,不是公司股东,听命于王欣,作用相对王欣、张克东较轻,本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吴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回避自己在犯罪中的作用,不宜对其适用缓刑,本院对其辩护人所提适用缓刑的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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